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晨丰科技: 晨丰科技关于公司持股5%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补充公告 世界通讯

发布时间:2023-01-06 12:38:32 来源:

证券代码:603685     证券简称:晨丰科技      公告编号:2023-004

债券代码:113628     债券简称:晨丰转债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
   关于公司持股 5%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补充公告

   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

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。

  一、本次权益变动情况

  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持股 5%以上股东大冶骥

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(以下简称“骥晨企管”)完成清算注销,目

前已取得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《登记通知书》,后续拟通过非交易过户

方式由其合伙人按持股比例进行分配,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 2023 年 1 月 4 日在

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《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 5%以上股

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3-001)。

  二、相关承诺

  骥晨企管全体合伙人已于 2023 年 1 月 5 日签署《间接股东关于持股事项承

诺函》,具体内容如下:

  (一)自骥晨企管将其持有的相应公司股份过户至本人名下之日起,就本人

过入的股份,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《公司法》《证券法》《上市公司股东、董监

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》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

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》等法律法规、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份买卖

的相关规定。包括:

时,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,在任意连续 90 日内,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

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 1%;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,在任意连续 90 日内,减持股份

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 2%。

之日起 90 日内,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,在任意连续 90 日内,减持股份

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 1%;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,在任意连续 90 日内,

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 2%。

  (二)为确保全体合伙人的减持比例符合前项规定,本人承诺在前述期间内

拟减持股份的,将提前通知公司及其他合伙人,与其他合伙人友好协商,确定各

自的减持额度。协商不成的,合伙人可享有的减持额度按照各自届时持有的过入

股份的相应比例计算,合伙人放弃全部或部分减持额度的,放弃部分可由其他拟

减持的合伙人按照其届时持有的过入股份的相对比例享有。

  (三)如本人未能履行承诺事项,违反承诺进行股份减持,减持收益将归上

市公司所有,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且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带

来的损失。

  特此公告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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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 股东权益 公司持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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